题目
[单选题]在下列业务开具发票时无须在备注栏注明相关信息的是(  )。
  • A.出租不动产
  • B.货物运输服务
  • C.提供建筑服务
  • D.销售代销货物
本题来源:真题卷(三)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目前,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在备注栏注明的经营业务主要有:(1)提供建筑劳务;(2)销售不动产;(3)出租不动产;(4)货物运输服务;(5)单用途卡或多用途卡结算销售款;(6)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7)个人保险代理人等汇总代开。
立即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纳税人已经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改用于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下列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 A.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并调整用途
  • B.已经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更改用途
  • C.纳税人自行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已抵扣的税款
  • D.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上级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并调整用途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纳税人已经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如改用于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并调整用途。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追征税款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5年内追征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 B.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在3年内追征税款不得加收滞纳金
  • C.因纳税人计算错误,导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在3年内追征税款,但不加收滞纳金
  • D.因税务机关责任导致纳税人少交税款超过 10 万元的,税务机关可在 5 年内追征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 A、D,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 3 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选项 C,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 3 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 5 年。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项目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在本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 A.超过利润总额 12% 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 B.收到国债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 C.存货跌价准备计入管理费用
  • D.列入营业外支出的行政罚款
  • E.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 A,超标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选项 B,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应纳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选项 C,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选项 D,行政罚款不得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选项 E,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纳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符合居民条件的外籍个人放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下列各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以现金形式取得的大病医疗补助
  • B.

    以现金形式取得的语言培训费

  • C.

    以现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

  • D.

    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洗衣费

  • E.

    以非现金形式取得的伙食补助

答案解析
答案: D,E
答案解析:

选项D、E,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外籍个人,取得上述津贴,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宗地从 2020 年 3 月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办公楼从 2021 年 4 月份开始缴纳房产税。

(2)新建办公楼计算缴纳房产税时,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建造成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地价:2 000 + 80 = 2 080(万元)。

建造成本:1 000 万元。

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电梯 200 万元。

(3)增值税: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无需缴纳增值税。

房产税: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4)新建办公楼房产税=(2 000 + 80+ 1 000 + 200 )×(1 - 30%)×1.2%÷12×9 = 20.66(万元)。

原 办 公 楼 房 产 税 = 500×(1 - 30%)×1.2%÷12×7 + 4×5×12% = 4.85(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