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的纳税人需要满足的条件之一为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1)扣押行为属于税收保全措施。
(2)不符合规定之处: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前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应纳税额, 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 税务机关可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这里税务管理员直接申请税收保全措施了。
税收保全要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单位价值 5 000 元以下的生活用品(电动车)不得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1)向个人股东和职工支付利息,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在增值税上属于“金融服务——贷款服务”。在个人所得税上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3)企业向非银行金融企业或非金融企业或个人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须取得付款单据和发票,辅以借款合同(协议);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任何一家)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
(4)向职工借款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应的利息支出:①利率限制,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②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③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企业向个人股东借款支付的利息在税前扣除时,除满足利率标准外,还应满足本金标准。利率标准: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本金标准: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

业务 1 涉及增值税处理,处理正确。
业务 2 涉及增值税处理,处理不正确。
向汽车生产厂家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利收入,按照平销返利进行处理,应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金额为 576.3÷1.13×13% = 66.3(万元)。
业务 3 涉及增值税处理,处理不正确。下角废料销售收入、返还的保险手续费、场地租赁费均需要计提并缴纳增值税。
金额为:36.27÷1.13×13% + 120÷1.06×6% + 2÷1.09×9% = 11.13(万元)。
纳税大户地方财政奖励无需缴纳增值税。
业务 4 不涉及增值税处理。
业务 5 不涉及增值税处理。
业务 6 不涉及增值税处理。
业务 2,冲减进项税额后影响会计损益,进一步影响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业务 3,确认销项税额影响收入金额,进一步影响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业务 6,违章罚款 0.2 万元,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公司代当事人现金赔偿公司车辆损失 1 万元,应向责任人收取,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
业务 2:
借:其他业务收入——仓储服务费 576 .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66 .3
贷:主营业务成本 510
业务 3:
借:营业外收入——下角废料销售36.27
——保险手续费 120
——场地租赁 2
贷:其他业务收入——下角废料销售32.1
——保险手续费 113.21
——场地租赁 1.8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 .13
业务 6:
借:其他应收款 1
贷:营业外支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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