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甲有限责任公司四位股东的下列非货币财物中,不能用作出资的是( )。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对数据、虚拟财产的权属等另有规定的,股东可以按照规定使用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选项B、C、D不当选。土地所有权不能出资,非法的财产(如毒品) 不能出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不能出资。选项A当选。

赵某对钱某有200万元的到期债权,钱某对孙某享有300万元的到期债权怠于行使,危及赵某债权的实现,赵某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代位权,赵某在起草起诉书时,拟定下列四种方案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形式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因此赵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请求孙某清偿200万元。选项D当选。


孙某有权请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 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 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公司法还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本题中,孙某对公司分立决议投了反对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2021 年 8 月 17 日,赵某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钱某借款 1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为 10%,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双方同时签订了书 面抵押合同,约定以赵某所有的一套价值 110 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权,若赵某在 2022 年 8 月 16 日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钱某支付本息,该套房屋归钱某所有。2021 年 8 月 19 日,赵某与钱某办理了抵押登记。8 月 20 日,双方达成补充协议,约定 该套房屋在抵押期间不得转让,但双方未将该约定进行登记。2022 年 8 月 15 日, 赵某因急需周转资金,将该套房屋以 10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李某,并办 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次日,赵某向钱某偿还 15 万元。钱某多次向赵某催讨 剩余借款本息未果,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赵某的转 让行为不发生物权转移效力,该房屋归钱某所有,以抵偿剩余借款本息。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按照其约定。当事人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财产,该约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 意第三人。本题中,赵某、钱某约定该套房屋在抵押期间不得转让,但双 方未将该约定进行登记,所以钱某不得主张转让不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