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股东均参与配股的情况下,计算配股的除权参考价。
计算每一份股票配股权的价值。
假设某股东拥有10000股甲公司股票,若其他股东均参与配股,计算是否参与配股对该股东财富的影响(计算结果保留整数)。

配股价格=15×0.8=12(元/股)
配股除权参考价=(15+2/10×12)/(1+0.2)=14.5(元/股)
每股股票配股权的价值=(14.5-12)/5=0.5(元)
配股前该股东拥有股票总价值=15×10000=150000(元)
行使了配股权参与配股,该股东配股后拥有股票总价值=14.5×12000=174000(元)
也就是说,该股东花费12×2000=24000(元)参与配股,持有的股票价值增加了174000-150000=24000(元),股东财富没有变化。
如果该股东没有参与配股,配股除权参考价为(15×1000000+198000×12)/(1000000+198000)=14.5042(元/股)。该股东配股后仍持有10000股甲公司股票,则股票价值为14.5042×10000=145042(元),股东财富损失了150000-145042=4958(元)。

甲公司拟发行普通股股票,但是没有确定销售方式,A股东认为,由于公司现阶段急需筹集资金,但公司生产经营一般,社会公众不一定会认可公司股票,发行股票具有一定的风险,所以应采用的销售方式为( )。
包销的方式可及时筹足资本,免于承担发行风险,股款未募足的风险由承销商承担,所以对于甲公司,应采用包销方式销售股票。选项D当选。

看涨期权执行时,其股票来自二级市场,而当认股权证执行时,股票是新发股票,选项A错误。认股权证的执行会引起股份数的增加,从而稀释每股收益和股价。看涨期权不存在稀释问题,选项D错误。看涨期权期限短,可以假设没有股利支付,因此可以适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认股权证期限长,不能假设有效期内不分红,因此不能使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选项B错误,选项C当选。

非公开增发新股的认购方式不限于现金,还包括股权、债权、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非现金资产。通过非现金资产认购的非公开增发,往往是以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引进长期战略投资为目的。选项AC当选,选项BD是公开发行股票的优点。

计税基础=250×7+50=1800(万元),每年折旧=1800/10=180(万元),折旧抵税的现金流量=180×25%=45(万元)。选项AD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