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月,A公司出资6000万元购买甲公司股份的60%,2024年12月A公司将甲公司的30%股份以5000万元转让给B公司。截止股权转让前,甲公司的利润留存8000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6500万元。不考虑其他优惠政策,A公司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选项A)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选项B)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个人取得的下列各项所得中,应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中国居民甲2024年将其拥有的闲置住房出租给乙居住,合同约定每月不含增值税租金5000元,已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1月发生房屋修缮费用1500元,支付的修缮费及缴纳的相关税费均能提供合法票据。甲1月和2月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 )元。
月租金收入5000元<100000元,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建税及附加;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甲出租住房,每月的房产税=5000×4%×50%=100(元);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发生的修缮费每月以800元为限扣除,未扣完的部分结转下月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甲1月和2月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100-800)×(1-20%)×10%+(5000-100-700)×(1-20%)×10%=66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