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节 所得税纳税审核方法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

其中,收入额按照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从业月份数计算;其他扣除按照展业成本、附加税费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之和计算。

1月份应预扣张某个人所得税=[18000×(1-20%)×(1-25%)-5000]×3%=174(元)。

2月份应预扣张某个人所得税={[18000×(1-20%)×(1-25%)+30000×(1-20%)×(1-25%)-5000×2]×3%}-174=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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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法定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应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

  • B.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至10年

  • C.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或少扣除而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不得在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 D.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或少扣除的支出,企业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在追补确认年度计算扣除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D,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属于法定资产损失的,应在申报年度扣除;选项C,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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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有(  )。

  • A.

    销售货物所得

  • B.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 C.

    动产转让所得

  • D.

    利息所得

  • E.

    租金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D,E
答案解析:

选项A,按照销售活动的交易发生地确定所得来源地;选项B,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选项C,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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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个体工商业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

  • A.

    不允许税前扣除

  • B.

    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 C.

    按实际缴纳数额扣除

  • D.

    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础,分别在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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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优惠的是(  )。

  • A.

    集成电路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 B.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C.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D.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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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B、C,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选项D,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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