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选项B,属于“建筑服务-安装服务”;
选项C,属于“建筑服务-其他建筑服务”;
选项D,属于“现代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航道疏浚”。

拓展练习
选项A,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但残疾人组织为社会提供的服务,不免税。

选项A、B,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该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计算销项税,所以甲、乙都应计算换出货物的销项税;选项C,甲企业换进实木地板用于职工食堂装修,属于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不得抵扣;选项D,乙企业换进原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增值税应税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选项C,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在收取时并入销售额征税,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或超过1年进行税务处理。

10月:不含税销售额80000元<100000元,免征增值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11月:不含税销售额100000+5000=105000(元)>100000元,不免征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100000×1%+250=1250(元)。
12月:不含税销售额120000元>100000元,不免征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120000×1%=1200(元)。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①增值税:
a.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b.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双方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如收到货物不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②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不可以享受相关增值税优惠政策。
②理由:由于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得享受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③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20600÷(1+3%)×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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