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选项D当选。

拓展练习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选项A不当选;股东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选项B不当选;股东会不得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选项D不当选。选项C当选。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属等另有规定的,股东可以按照规定使用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选项A、C当选。土地所有权不能出资,非法的财产(如毒品) 不能出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不能出资。选项B、D不当选。

不符合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但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 15 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甲公司拒绝理由系赵某持股比例太低,不属于法定“不正当目的”之情形,因此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孙某是以现金形式支付方式买股权,而赵某是以市场价格为 120 万元 的房产换取股权,二者是不同支付方式,不符合“同等条件”,因此,钱某将股权转让给孙某而非赵某符合法律规定。
赵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收购其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连续 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 5
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甲公司连续 7
年盈利且符合法定利润分配条件,但均未向股东分配利润,因此,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赵某享有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