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1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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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是全体合伙人“认缴”的出资,而非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选项A不当选;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选项B不当选;合伙企业财产清算顺序为: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选项D不当选。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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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选项A当选。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选项B不当选。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选项C不当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自己的名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D不当选。
【知识链接】
代位权和撤销权怎么区分?
代位权和撤销权对比如下表所示:
| 对比项 | 代位权 | 撤销权 |
| 适用 | 消极行为 | 积极行为 |
| 被告 | 次债务人 | 债务人和债务人的相对人 |
| 管辖 | 次债务人所在地法院 | 债务人或相对人所在地法院 |
| 债务人的债权是否到期 | √ | √/× |
| 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到期 | √ | √/× |
| 债权人是否有权优先受偿 | √ | × |
| 费用 | 诉讼费:次债务人;其他:债务人 | 债务人 |
| 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 √ | √ |
| 关键词 | 合法/到期/息于行使/非专属 | 无偿处分/不合理的价格交易+知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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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票的收款人名称,属于本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将导致票据无效;支票上的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但并不属于出票行为的绝对记载事项,未记载不会导致票据无效,选项A不当选;支票的出票人为在经批准的银行机构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选项B不当选;本票和支票均为见票即付的票据,选项D不当选。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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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选项A不当选;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并通知被收购公司,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降低收购价格,选项D不当选;(2)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选项C不当选;(3)缩短收购期限,选项B当选;(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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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属等另有规定的,股东可以按照规定使用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选项A、C当选。土地所有权不能出资,非法的财产(如毒品) 不能出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不能出资。选项B、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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