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要约变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20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要约
  • B.收购人可以将原定的收购期限从30日改为40日
  • C.收购人可以减少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 D.收购人可以根据证券市场变化,降低收购价格
本题来源:2021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选项A不当选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并通知被收购公司,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降低收购价格,选项D不当选;(2)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选项C不当选;(3)缩短收购期限,选项B当选;(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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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抵押财产中,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是(    )。

  • A.挖掘机
  • B.正在建设的厂房
  • C.远洋运输船
  • D.未加工的钢管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起设立。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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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再审程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B.

    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C.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D.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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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上市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有    

  • A.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B.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C.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 D.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选项D当选;(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选项C当选;(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选项B当选;(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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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供应商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 B.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 C.采购人不得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D.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选项 A 不当选;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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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符合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但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 15 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甲公司拒绝理由系赵某持股比例太低,不属于法定“不正当目的”之情形,因此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要求2]
答案解析:

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孙某是以现金形式支付方式买股权,而赵某是以市场价格为 120 万元 的房产换取股权,二者是不同支付方式,不符合“同等条件”,因此,钱某将股权转让给孙某而非赵某符合法律规定。

[要求3]
答案解析:

赵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收购其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连续 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 5 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甲公司连续 7 年盈利且符合法定利润分配条件,但均未向股东分配利润,因此,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赵某享有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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