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节 所得税纳税审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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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不予征税项目: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选项A)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包括在内。
综上所述,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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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E
答案解析:选项A、C,不属于营业收入,不能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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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72000÷12=6000(元),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210元。年终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年终奖金收入×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数=72000×10%-210=6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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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因为父母没有年满60周岁,所以专项附加扣除没有赡养老人。
在成都市租房,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可按照1500元/月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税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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