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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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企业生产部门发生的劳务派遣用工费用,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选项B,医药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选项C,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选项D,缴纳的税收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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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准予在税前扣除,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在发生当期扣除;二是在发生当期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因此,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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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会计确认收入的标准之一,不是税法上确认收入的条件,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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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采取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认的销售收入=40-3=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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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E
答案解析: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选项B)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选项E)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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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1)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贷款);(2)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3)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因此选项C当选。金融企业的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应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备金以及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和股权、应收财政贴息、央行款项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除,选项A、B、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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