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员工行权时,可以按照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与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因此行权时该公司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费用=(20-4)×1000×20=320000(元)。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所以可以税前扣除的筹办费中的业务招待费=10×60%=6(万元),筹办费中的业务招待费应纳税调增4万元。 2024年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1:20×60%=12(万元)<限额2:2500×5‰=12.5(万元),因此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为12万元,应纳税调增=20-12=8(万元)。则该公司2024年应纳税所得额=2500-2300-100+4+8=112(万元)。

采取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认的销售收入=40-3=37(万元)。

(1)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的保险费有:
①企业为职工缴纳标准内的五险一金
②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及符合规定的可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
③企业参加的财产保险
④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
⑤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的保险费支出
(2)可以限额在税前扣除的保险费有:
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分别不超过工资总额 5% 的部分准予扣除
(3)不得在税前扣除的保险费有:
企业为投资者、职工或职工家庭支付的商业保险
综上所述,选项B、C、E当选。

选项A,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不得税前扣除;选项B,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税前扣除,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可以税前扣除;选项D,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烟草宣传费,不得税前扣除。选项C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