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 第五节 其他税种纳税审核方法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采用以物易物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数作为计税依据。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转让不动产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进行贴花,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印花税=(2000+2500)×0.5‰=2.25(万元)。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纳税人转让存量房可以扣除的项目有:
(1)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此题不考虑。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金额合计=500×(1+5%×4)+12+3=615(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纳税人将开采的原煤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环节不缴纳资源税;选项B,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出口的,不得免征资源税;选项C,纳税人以自采原矿与外购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直接扣减外购原矿的购进金额或购进数量。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E,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