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C,属于原始取得所有权的方式。
选项B,属于所有权消灭的原因之一。
选项D、E,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包括合同、缔约上的过失、单方允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

拓展练习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该笔债务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
(2)选项A、D,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
(3)选项B,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4)选项C,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保证期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9月1日,截至2024年4月1日,已经过了保证期间,丙的保证责任消灭,有权拒绝向甲承担保证责任。

选项A,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如鉴定书)。该义务属于从给付义务,债权人可单独诉请履行。
选项B,附随义务(如通知、协助)系基于诚信原则产生,而鉴定书交付属合同明确约定的从给付义务,二者性质不同。
选项C,同时履行抗辩权一般适用于主给付义务,支付价款与交付玉石为主给付义务,鉴定书交付为从给付义务,不得以此抗辩。
选项D,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违反先合同义务致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一般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合同生效之前,即合同的订立阶段。

选项A,技术转让合同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的义务属于主给付义务,关系到合同目的的实现,确保受让人能够正确使用和实施该技术。
选项C,因卖方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瑕疵致买方遭受损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义务属于次给付义务。
选项D,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应履行的义务属于后合同义务。

选项A,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选项B,货款支付属于金钱债务,可由第三人代为履行。
选项C,房屋修缮义务可委托专业机构完成。
选项D,金钱债务可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选项A,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转移。提存视为交付,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公司承担,所以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额外赔偿。
选项B,乙公司作为债权人,虽有权领取提存物,但需在履行对待给付义务(支付货款)后方可领取。乙公司未支付货款,公证处应拒绝其领取请求。
选项C,动产物权自交付时转移。提存成立时,设备所有权已转移至乙公司,甲公司不再保留所有权。
选项D,提存后,标的物风险转移至乙公司,甲公司无须承担设备损毁风险。乙公司仍需履行支付货款的对待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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