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一节 债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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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E
答案解析:
选项A、C,属于原始取得所有权的方式。
选项B,属于所有权消灭的原因之一。
选项D、E,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包括合同、缔约上的过失、单方允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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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D,连带之债是指当债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数人时,各债权人均得请求债务人为全部债务的履行。
选项A、B、C,按份之债是指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的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按份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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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合同保全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撤销权消灭。
选项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选项D,只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且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非善意取得)时,才能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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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选项B,货款支付属于金钱债务,可由第三人代为履行。
选项C,房屋修缮义务可委托专业机构完成。
选项D,金钱债务可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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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E
答案解析:
选项A,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
选项B,债务人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如抵押、保证),若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
选项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需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债权人才可撤销。若受让人不知情,债权人无权撤销。
选项D,债权人撤销权仅能通过诉讼行使,仲裁方式不适用。
选项E,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实现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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