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民法典》第538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539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结合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对该条文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
  • A.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债权人因此受损而依据本规定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 B.善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债权人因此受损而依据本规定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C.债务人只有以低于市场交易价的50%的价格转让其财产,人民法院才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予以撤销
  •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且出让人知道该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予以撤销
本题来源:第一节 债法总论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B,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法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选项C,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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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E
答案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如赡养被他人遗弃的老人、替未按时缴税的他人代缴代垫税款。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返还因无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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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
  • A.必须通过诉讼方式
  • B.可以通过仲裁方式
  • C.可以采取私力救济方式
  • D.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方式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债的保全措施(代位权和撤销权)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很可能影响到对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的公平清偿,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应当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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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下列关于撤销权属性、行使期间及适用情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撤销权属于债的担保
  • B.撤销权应自危害债权的行为发生之日起1年内行使
  • C.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2年内行使
  • D.撤销权的适用情形之一包括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撤销权属于债的保全,而非债的担保。

选项B、C,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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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甲、乙于6月1日签订一购销合同,内有定金条款,约定甲给付乙定金10万元。后甲于6月15日交付8万元,乙予以接受。该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定金合同生效时间为6月1日
  • B.定金合同生效时间为6月15日
  • C.定金数额为10万元
  • D.定金数额为8万元
  • E.若乙违约,则乙仅需退还甲的定金8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1)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2)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3)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则乙需要返还甲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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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债务人行为中,债权人可直接申请撤销而无须证明相对人恶意的有(  )。
  • A.

    债务人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B.

    债务人以市场价150%的价格购入滞销设备

  • C.债务人将名下房产无偿赠与婚外同居对象
  • D.

    债务人书面声明免除连带债务人的债务

  • E.债务人以市场价30%的价格转让有效专利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A、C、D,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选项B、E,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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