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节 国际税收免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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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产生的利润按利润所属年度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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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E
答案解析:国际上居住国政府可以采用免税法、抵免法、税收饶让、扣除法和低税法等方法减除国际重复征税。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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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因客观原因无法真实、准确地确认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除就该所得直接缴纳及间接负担的税额在所得来源国(地区)的实际有效税率低于我国税率50%以上的外,可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12.5%作为抵免限额。抵免限额=100×12.5%=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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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来源于甲国股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80÷(1-10%)=200(万元),抵免限额=200×25%=5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该居民企业对B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5%<20%,不满足间接抵免的持股条件,可间接抵免乙国企业所得税税额为0。
[要求3]
答案解析:该居民企业可直接抵免的预提所得税=200×10%+279÷(1-7%)×7%=41(万元),该居民企业可间接抵免的境外所得税(境外饶让优惠视同纳税)=200×20%=40(万元),该居民企业可抵免税额合计=41+40=81(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50+279÷(1-7%)×25%=125(万元)>可抵免税额81万元,实际抵免税额应为81万元;该居民企业2024年在境内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900+200+279÷(1-7%)]×25%-81=2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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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甲公司取得A公司分配的股息,预提所得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150÷(1-10%)=166.67(万元)。取得B公司分配的股息预提所得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100÷(1-5%)=105.26(万元)。
(2)甲公司取得的股息直接负担的预提所得税额=166.67×10%+105.26×5%=21.93(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出租位于境内不动产,境内承租方应代扣代缴所得税=180÷(1-10%)×10%=2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根据《中新税收协定》议定书的规定,对于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按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60%确定税基。境内C公司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90×60%×10%=5.4(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180)×10%=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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