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货物劳务税纳税审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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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该企业的月销售额=90000+2600=92600(元)<100000元,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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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代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选择全额纳税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税)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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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销售货物以后发生的现金折扣,不得从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中减除;该电视生产企业1月应缴纳增值税=200000×13%-5600=20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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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选项B、C、D,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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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集体福利,应视同销售,既应缴纳增值税,也应缴纳消费税。该酒厂发给员工的啤酒属于甲类啤酒,应纳消费税税额=1×250=250(元);组成计税价格=4000×(1+5%)+250=4450(元),销项税额=4450×13%=57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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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①增值税:
a.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b.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双方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如收到货物不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②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另有规定的除外。
[要求2]
答案解析:
①不可以享受相关增值税优惠政策。
②理由:由于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得享受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③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20600÷(1+3%)×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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