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应收账款损失,如已进行专项申报并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
企业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选项A当选。

下列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选项A,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报。选项A当选。

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部分,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3)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4)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选项C当选。

下列各项债权,准予作为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
税法规定,以下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1)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2)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3)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4)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5)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6)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选项D当选。

下列不属于资产损失确认的外部证据的有( )。
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主要包括:(1)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2)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3)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4)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5)行政机关的公文;(6)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7)有法定资质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8)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9)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保险单据。选项C、E,为内部证据,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