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4章 第3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向零售单位销售,应缴纳消费税;而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因此本题仅就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的200标准条卷烟缴纳消费税。(2)卷烟复合计征消费税,甲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20 000×11%+200×200×0.005=2 400(元)。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大部分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在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征。选项B、C,电子烟、卷烟在一般环节征收消费税,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征。钻石饰品属于“金银铂钻”(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因此选项D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才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本题中丙酒厂有同类白酒售价(150 000元/吨),应按同类售价计算,无需组价,排除选项A、B、C;(2)白酒实行复合计征办法,丙酒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受托方同类消费品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5×150 000×20%+15×1 000×1 000÷500×0.5=465 000(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2)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5 000元)+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6 000元)-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2 000元);(3)丙卷烟厂准予扣除外购已税烟丝已纳消费税税额=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买价×烟丝适用税率=(5 000+6 000-2 000)×30%=2 700(元)。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