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各类化妆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2026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1)将一批自产高档修饰类化妆品赠送给客户,该批高档修饰类化妆品生产成本为2.4万元,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2)委托丙工厂加工生产一批高档护肤类化妆品,乙公司提供原材料成本为15万元,丙工厂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6万元,丙工厂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3)销售一批自产高档美容类化妆品,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63.28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3.56万元,双方约定包装物于3个月内返还,乙公司单独核算该押金。(4)自产一批新型高档化妆品,分别用于以下用途:①移送生产成套化妆品;②用作节日职工福利;③赞助大学生创业项目;④用于广告样品拍摄。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3%,成本利润率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要求1]

计算乙公司当月赠送自产高档修饰类化妆品给客户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 A、2.4×(1+5%)÷(1-15%)×15%=0.44(万元)
  • B、2.4÷(1-15%)×15%=0.42(万元)
  • C、2.4×(1+5%)×15%=0.38(万元)
  • D、2.4×15%=0.36(万元)
[要求2]

计算乙公司当月委托加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 A、15÷(1-15%)×15%=2.65(万元)
  • B、15×15%=2.25(万元)
  • C、(15+6)×15%=3.15(万元)
  • D、(15+6)÷(1-15%)×15%=3.71(万元)
[要求3]

计算乙公司当月销售自产高档美容类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 A、63.28÷(1+13%)×15%=8.4(万元)
  • B、63.28×15%=9.49(万元)
  • C、(63.28+13.56)÷(1+13%)×15%=10.2(万元)
  • D、(63.28+13.56)×15%=11.53(万元)
[要求4]

乙公司该批新型高档化妆品的下列用途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 A、移送生产成套化妆品
  • B、用作节日职工福利
  • C、赞助大学生创业项目
  • D、用于广告样品拍摄
本题来源:第4章 第3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应于移送使用时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2)高档化妆品从价计征,其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2.4×(1+5%)÷(1-15%)=2.96(万元);(3)乙公司赠送自产高档修饰类化妆品给客户应缴纳消费税税额=2.96×15%=0.44(万元)。

[要求2]
答案: D
答案解析:

(1)计算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时,先找受托方的同类售价,无同类售价再组价,本题无受托方同类售价,因此需要组成计税价格;(2)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属于高档化妆品,从价计征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15+6)÷(1-15%)=24.71(万元);(3)乙公司委托加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额(由丙工厂代收代缴)=24.71×15%=3.71(万元)。

[要求3]
答案: A
答案解析:

(1)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超过合同约定期或1年期限未收回时计征消费税;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在收取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本题高档美容类化妆品属于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在收取当月无需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排除选项C、D。(2)销售额为含增值税价款,需作价税分离,排除选项B。(3)因此乙公司销售自产高档美容类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税额=63.28÷(1+13%)×15%=8.4(万元)。

[要求4]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选项A,成套化妆品属于应税消费品,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选项B、C、D,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如自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移送使用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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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环节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
  • A.超市零售白酒
  • B.

    汽车厂销售自产新能源超豪华小汽车

  • C.批发电子烟
  • D.百货公司零售高档化妆品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注意】“汽车厂销售自产”,强调“汽车厂”和“自产”,属于生产环节,而非零售环节。

选项A、D,属于零售环节,而白酒、高档化妆品均不属于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选项B,属于生产环节,而(新能源)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选项C,电子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征收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税环节:

(新能源)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

(燃油)超豪华小汽车: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零售环节加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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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C、D,均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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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属于卷烟在批发环节的销售,应缴纳消费税;而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因此本题仅就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的200标准条卷烟缴纳消费税。(2)卷烟复合计征消费税,甲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20 000×11%+200×200×0.005=2 400(元)。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大部分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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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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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甲公司进口高档手表应缴纳消费税税额=(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100+30)÷(1-20%)×20%=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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