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计算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1)个人所得税税款; (2)税收滞纳金; (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5)赞助支出; (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7)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8)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9)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例如,计提的各种准备金)。选项A,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注意]
此知识点学员注意和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项目结合学习理解。
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


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同时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 70% 计算,因此该项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 000-800)×70%=140元。
【知识点拓展】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①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②减除费用:
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收入额=收入-800
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收入额=收入×(1-20%)
[注意]
此题计算的是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需要乘税率20%。学员做题时需要注意辨析题目要求。

(1)“修缮费1 200元”最高扣800元,排除选项B、C;(2)每次收入超过4 000元,应适用公式每次(月)收入>4 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 ×(1-20%)计算,则应纳税所得额=(8 000-360-800)×(1-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8 000-360-800)×(1-20%)×10%,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
【知识点拓展】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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