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专利技术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4000-4000/10×6/12=3800(万元),因为税法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所以计税基础=3800×200%=760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600-3800=3800(万元),但是该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且在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不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将其原先自用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23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50 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5 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47 000万元。假定转换前该写字楼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税法规定,该写字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2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2024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48 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写字楼2024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该写字楼2024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50 000-5 000)-(50 000-5 000)/20=42 750(万元)。

2023年1月1日,B公司为其1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万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必须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自2025年12月31日起根据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增值权应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毕。B公司2023年12月31日计算确定的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为200万元。税法规定,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形成的应付职工薪酬,实际支付时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考虑其他因素,2023年12月31日,该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该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200-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20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3月31日甲公司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购买价款为2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购入后投入行政管理部门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会计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24年12月31日该设备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为( )万元。
2024年12月31日该设备的账面价值=200-200÷5×9/12=170(万元),计税基础=200-200×40%×9/12=140(万元),2024年12月31日该设备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170-140=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