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200-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20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3月31日甲公司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购买价款为2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购入后投入行政管理部门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会计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24年12月31日该设备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为( )万元。
2024年12月31日该设备的账面价值=200-200÷5×9/12=170(万元),计税基础=200-200×40%×9/12=140(万元),2024年12月31日该设备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170-140=30(万元)。

甲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取得某项固定资产,其初始入账价值为4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税法规定,对于该项固定资产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与会计估计相同。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24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该项固定资产2023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4200-4200×2/20=3780(万元),2024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3780-3780×2/20=3402(万元)。

甲公司是一家制造型企业,2024年研究开发一项新型技术且于当期已达到预定用途转入无形资产核算。甲公司当期开发阶段形成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150万元,假定甲公司当期摊销无形资产30万元。税法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和残值与会计相同。税法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当期期末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甲公司当期期末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150-30=12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甲公司该项研发活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所以计税基础=120×200%=2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