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应由成本法核算改为权益法。
注意:需要明确的是对被投资单位拥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采用成本法核算。

拓展练习
本题属于成本法因处置部分投资转为金融资产的情况,应在丧失控制权日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处置持有乙公司部分股权,对甲公司2024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8100-8000×90%)(90%股权的处置损益)+(900-8000×10%)(剩余10%股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1 000(万元)。
参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8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7200(8000×90%)
投资收益900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900
贷:长期股权投资800(8000×10%)
投资收益100
简便算法为:对甲公司2024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8100(出售部分所得价款)+900(剩余部分公允价值)-8000(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00(万元)。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是能够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唯一组合,当且仅当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一致同意时,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决策方能表决通过。因此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权。其中甲、乙、丙公司属于合营方;丁公司属于非合营方。

选项A,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共同经营的合营方不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按照相关资产的性质,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

选项A,对于原股权,应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留存收益。

选项A,合营企业中参与方对合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则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采用权益法核算;选项B,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选项CD,合营企业中合营方对合营企业形成共同控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核算,即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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