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应由成本法核算改为权益法。
注意:需要明确的是对被投资单位拥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采用成本法核算。

非同一控制下多次交易实现企业合并的情况,原投资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其初始投资成本等于原股权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加上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原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 000+200×30%=1 060(万元),新支付对价公允价值=1 200(万元),因此A公司再次投资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1 060+1 200=2 260(万元)。
参考分录:
2023年1月1日取得权益法下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0
贷:银行存款1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60
贷:投资收益60
2024年新增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1200
贷:库存现金1200
借:长期股权投资106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0
——损益调整60
【注意】如果要求计算合并报表的合并成本,那么才需要用原股权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加上新支付对价公允价值。

甲公司应确认的损益金额=1000(出售部分股权公允价值)+333.3(剩余部分股权的公允价值)-1250(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00(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283.3(万元)。
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600(800×75%)
——损益调整187.5(250×75%)
——其他权益变动150(200×75%)
投资收益62.5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333.3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00(800×25%)
——损益调整62.5(250×25%)
——其他权益变动50(200×25%)
投资收益20.8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0
贷:投资收益200

选项B,参与方为合营安排提供担保(或提供担保的承诺)的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导致一项安排被分类为共同经营;选项C,必须是具有唯一一组集体控制的组合;选项D,合营安排划分为合营企业的,参与方对合营安排有关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处置之后要按照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调整之后的金额=2800×30%/70%+(4500×30%-2800×30%/70%)+800×30%+200×30%=1650(万元)。
取得股权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2800
贷:银行存款280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2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600(2800/70%×40%)
投资收益400
剩余股权追溯调整:
①初始成本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50(4500×30%-2800/70%×30%)
贷:盈余公积1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5
②对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40(800×30%)
贷:盈余公积24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16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60(200×30%)
贷:其他综合收益60
剩余股权调整之后的账面价值=2 800-1 600+150+240+60=1650(万元)
注意:①2800对应的是B公司70%的股权的金额,所以要先用2800/70%来计算出100%股权对应的金额,再用这个金额乘以30%,这样计算得出的才是剩余的30%的股权对应的金额。
②对于丧失控制权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不需要予以考虑的,也就是如果是处置当日的增值,不再调整。因为减资导致成本法变换为权益法的,追溯调整思路:减资后的持股比例应视同初始取得之后一直按权益法进行计量,按照原投资时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与原账面值之间的差额进行调整。后续的调整也是以原投资时点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持续计量的,与出售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无关。

安排A因上述交易确认了收益40万元,甲公司对该收益按份额应享有20万元(40×50%),但由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该项存货仍未对外出售,因此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20万元应当被抵销,相应减少存货账面价值。但乙公司对该收益享有的20万元应当予以确认,乙公司享有的20万元收益反应在甲公司存货的期末账面价值中,甲公司期末存货账面价值=100-20=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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