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应确认的损益金额=1000(出售部分股权公允价值)+333.3(剩余部分股权的公允价值)-1250(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00(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283.3(万元)。
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600(800×75%)
——损益调整187.5(250×75%)
——其他权益变动150(200×75%)
投资收益62.5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333.3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00(800×25%)
——损益调整62.5(250×25%)
——其他权益变动50(200×25%)
投资收益20.8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0
贷:投资收益200

选项A,处置投资前后均应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不应改为成本法;选项C,应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增资转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原股权在当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确定初始投资成本之后,再与按照新持股比例确认的应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比较,考虑是否调整入账价值。本题初始投资成本=350+850=1200(万元),按新的持股比例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7 000×20%=1400(万元),前者小于后者,因此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为1400万元。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200
其他综合收益50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250
——公允价值变动50
盈余公积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0
银行存款85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00
贷:营业外收入200

选项B,参与方为合营安排提供担保(或提供担保的承诺)的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导致一项安排被分类为共同经营;选项C,必须是具有唯一一组集体控制的组合;选项D,合营安排划分为合营企业的,参与方对合营安排有关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选项A,属于共同经营;选项B,B公司属于甲公司的子公司;选项D,D公司属于甲公司的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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