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应确认的损益金额=1000(出售部分股权公允价值)+333.3(剩余部分股权的公允价值)-1250(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00(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283.3(万元)。
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600(800×75%)
——损益调整187.5(250×75%)
——其他权益变动150(200×75%)
投资收益62.5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333.3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00(800×25%)
——损益调整62.5(250×25%)
——其他权益变动50(200×25%)
投资收益20.8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0
贷:投资收益200


关于合营安排中的合营方的会计处理原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且不构成业务的,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不应当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该参与方应享有的部分,应视为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进行抵销处理。


下列关于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B,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的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不属于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所以无需抵销。比如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一个A公司,甲、乙公司共同控制A公司,甲公司以一批账面价值为200万元的存货投资,该存货的公允价值为180万元,假设该损失是由于存货本身发生减值造成的,那么这部分损失合营方需要全额确认;选项C,除选项B所述情况外,在共同经营将相关资产出售给第三方或相关资产消耗之前(即,未实现内部损益仍包括在共同经营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合营方应当仅确认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利得或损失,应当将归属于本合营方的部分抵销,因此,选项C不正确。

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甲公司设立的下列安排,属于合营企业的是( )。
选项A,属于共同经营;选项B,B公司属于甲公司的子公司;选项D,D公司属于甲公司的联营企业。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应由成本法核算改为权益法。
注意:需要明确的是对被投资单位拥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采用成本法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