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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票据权利,其权利归于消灭。下列有关票据权利消灭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6个月,自出票日起算
  • B.持票人对银行本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到期日起算
  • C.持票人对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承兑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出票日起算
  • D.汇票的被追索人对(除汇票出票人、承兑人外)前手的再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3个月,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算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持票人对银行本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选项B不当选;持票人对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承兑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到期日起算,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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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2节 票据法律制度(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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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纸质商业汇票的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 A.该汇票无效
  • B.该背书转让无效
  • C.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
  • D.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纸质商业汇票的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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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质押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
  • B.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转让背书
  • C.被背书人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
  • D.被背书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1)选项AB:票据质权人进行转让背书或者质押背书的,背书行为无效。但是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2)选项CD:经质押背书,被背书人取得票据质权,票据质权人有权以相当于票据权利人的地位行使票据权利,包括行使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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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受乙胁迫开出一张以甲为付款人,以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之后乙通过背书将该汇票赠与丙,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与丁,以支付货款。丙、丁对乙胁迫甲取得票据一事毫不知情。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甲有权请求丁返还汇票
  • B.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 C.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 D.丁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1)选项B: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乙不得享有票据权利;(2)选项C: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丙的前手乙不享有票据权利,丙也不享有票据权利;(3)选项AD: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任何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其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丁属于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丁享有票据权利,甲无权请求丁返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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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甲所持有的一张支票遗失后,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告期间内,乙持一张支票到法院申报权利,甲确认该支票就是其所遗失的支票,但是乙主张自己已经善意取得该支票上的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法院经审查认为乙的主张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甲的申请
  • B.法院经审查认为乙的主张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 C.法院经审查认为乙的主张成立的,应当判决乙胜诉
  • D.法院应当直接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如果该票据就是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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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3年2月1日,为支付货款,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X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80万元、到期日为2023年8月1日的纸质银行承兑汇票,X银行依法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3月1日,B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向B公司支付现金70万元。

4月1日,C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以支付房屋租金,D公司对B公司与C公司之间票据转让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晓。D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以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在汇票上注明:“本汇票转让于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效”。后E公司施工的装修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5月1日,E公司被F公司吸收合并,E公司办理了公司注销登记。6月1日,F公司为支付材料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G公司。8月5日,G公司向X银行提示付款,X银行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付款。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C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票据贴现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只有经批准的金融机构才有资格从事票据贴现业务。其他组织与个人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票据贴现行为(背书转让)无效。在本题中,由于C公司并不是有资格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金融机构,B公司对C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无效,C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要求2]
答案解析:D公司能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尽管C公司未取得票据权利,但是由于其形式上是票据权利人,在其向D公司背书转让时,符合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D公司善意取得票据权利。
[要求3]
答案解析: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有效。根据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
[要求4]
答案解析:G公司应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E公司与F公司发生了吸收合并,尽管背书不连续,但F公司基于吸收合并依法取得票据权利;之后,F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G公司,G公司依法取得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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