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2节 票据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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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票据代理构成狭义的无权代理时,如果相对人又对他人进行票据行为,假如该人因满足善意取得的要件而取得票据权利,无权代理之下的本人(王某)仍然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无权代理人(刘某)应承担票据责任;因票据上有李某的真实签章,李某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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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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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票据法司法解释》规定了三种与票据权利有关的民事诉讼:票据返还之诉、请求补发票据之诉、请求付款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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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1)表明“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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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丧失的,持票人可以申请公示催告。一般票据均属于这个范围,只有较少的例外。如《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因此这些票据不能申请公示催告,选项A、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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