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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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对于因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该个体工商户准予税前扣除的生产经营费用=50×40%=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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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应纳税所得额是已经减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等之后的数据,故本题计算应纳税额时只考虑税收优惠的适用规则。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超过200万元的,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可直接计算应纳税额。该个体工商户2024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0×10%-1500)-2000]×50%=2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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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选项B: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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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选项A: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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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年满3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扣除标准是2000元/人/月,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与子女个数及父母选择的扣除比例有关;选项B, 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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