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债权人可以行使抵销权的是(  )。
  • A.甲享有债务人120万元的债权,同时又是债务人股东,在债务人破产时,甲尚有100万元的分期出资额未缴纳
  • B.乙享有债务人120万元的债权,但在听说债务人申请破产后,购买了债务人100万元的货物并拒绝支付货款而形成债务
  • C.丙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货款,在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从另一债权人手中以六折的价格买入了100万元的债权
  • D.丁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货款,债务人应付丁80万元的货款
本题来源:第4节 债务人财产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选项A:股东的破产债权,不得与其欠付的注册资本金相抵销;(2)选项B: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禁止抵销;(3)选项C: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禁止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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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债权人(乙公司)已知债务人(甲公司)有被申请破产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购买10万元货物)的,不得抵销,选项B当选。甲公司欠乙公司的租金,乙公司应当依法向管理人申报相关债权,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清偿,选项A、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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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电脑,合同约定乙公司先付定金10万元,甲公司再交货,货到之后验货付余款,乙公司交付定金以后,甲公司将电脑发运,发运后即得知乙公司破产案件已被法院受理,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若电脑尚未到达乙公司,甲公司有权通过管理人取回该批电脑
  • B.若电脑已经到达乙公司,甲公司有权通过管理人取回该批电脑
  • C.无论电脑是否到达乙公司,甲公司都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电脑
  • D.无论电脑是否到达乙公司,甲公司都不能取回电脑,只能申报债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经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2)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管理人不应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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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1年前,债务人所为的下列行为中,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是(  )。
  • A.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 B.债务人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 C.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 D.债务人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选项AB:只有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的才可以撤销,1年前的行为不能撤销;(2)选项C:只有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的个别清偿原则上才可以撤销,1年前的个别清偿不能撤销;(3)选项D:属于无效行为,与时间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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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后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的,应当承担延迟行使取回权增加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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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公司强制清算费用、未终结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等执行费用,可以参照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费用的规定,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案件受理费、执行申请费,可以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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