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选项BC: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D: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副董事长;(2)选项B: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但职工人数为300人以上(≥300)的有限责任公司,除依法设监事会并有公司职工代表的外,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3)选项C: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只要每届不超过3年即可;(4)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本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不少于8名成员,依法设立监事会,最大股东为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
(1)选项A:董事人数虽然为4人但已经不足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2)选项B:“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单个监事不行);(3)选项C:李某持有的股份在10%以上,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4)选项D:公司未弥补的亏损未达股本总额的1/3,无须召开临时股东会。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决议中,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