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选项A:现在或者最近12个月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甲妻半年前刚刚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因此甲夫妇二人均不得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选项B:现在或者最近12个月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尽管乙曾经在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但12个月前已经卸任,不影响其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3)选项C:正在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4)选项D:现在或者最近12个月内曾经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拓展练习
(1)选项BC: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D: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副董事长;(2)选项B: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但职工人数为300人以上(≥300)的有限责任公司,除依法设监事会并有公司职工代表的外,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3)选项C: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只要每届不超过3年即可;(4)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选项A错误;发起人应当在成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选项C错误;董事会应授权代表于成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选项D错误。

选项B:属于董事会的职权。选项D:属于股东会的职权。监事会的职权是对违反公司章程的董事提出解任的建议,而不是直接解任。

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人(林某)与受让人(徐某)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存在上述情形的,由转让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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