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1-2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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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1)乙、丙作为普通合伙人,应当对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普通合伙人甲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事故的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燃气炉系甲、乙、丙共同决定购买)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丁应当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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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题目表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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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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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选项A当选;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选项D不当选;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选项C当选;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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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合伙人的利润分配原则:约定——协商——实缴出资比例——平均分配。(2)“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事项”——无约定;(3)“甲、乙、丙未能就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因此,应按合伙人实缴的出资比例(30:30:60)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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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1)选项AC: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即“不得抵销,不得代位”;(2)选项BD: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即“可以收益,可以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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