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1-4节 合同的基本理论、订立、效力、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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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选项AC: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选项B:合同履行中,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选项D: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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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此处的“内容具体确定”并不要求要约已经具备了合同的所有条款。(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本题中,商业广告的内容是符合要约规定的,应视为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构成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甲公司无法履行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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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故本题中乙公司的回函属于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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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选项AC: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2)选项BD:买卖合同在甲丙之间成立,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丙只能要求合同相对人甲交付电脑,无权请求第三人乙交付电脑。
【提示】此题不构成指示交付,原因在于甲丙之间对交付问题没有约定,即双方未达成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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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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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选项A: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债务人为合同的履行义务人而非该第三人。(2)选项B: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3)选项C: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原则上享有提前还款的权利: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4)选项D: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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