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1-4节 合同的基本理论、订立、效力、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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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题中,履行地点为乙公司的住所地海口。(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本题中,履行价格为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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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故本题中乙公司的回函属于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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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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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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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濒于破产的是丙公司,而不是乙公司,甲公司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2)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甲公司)应当向债权人(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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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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