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知识点拓展】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情形


拓展练习
甲公司未依法为吴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思路:(1)补偿基数:吴某的月工资15 000元已经超过了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 000元的3倍,只能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12 000元作为补偿基数;(2)补偿年限(在本单位工作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吴某在甲公司工作仅3个月,即吴某补偿年限为0.5年;(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甲公司应向吴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补偿基数×补偿年限=12 000×0.5=6 000(元)。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1)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选项D错误);(2)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选项A正确);(3)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选项B错误)。用人单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题不符合“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选项C错误。
【知识点拓展】
未及时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无过失性辞退);(2)但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选项A当选);(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选项C当选);如果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已经不可能,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知识点拓展】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选项C,合法有效的劳动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法律约束力。
【知识点拓展】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①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③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④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⑤单位制定的合法有效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⑥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
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或者未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
⑧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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