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知识点拓展】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情形


拓展练习
选项A,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除外)。赵某未满16周岁,丙超市不属于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选项B,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会计”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岗位,因此拒绝录用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选项C,该分公司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选项D,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知识点拓展】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
(1)劳动者: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除外)。
(2)用人单位:
①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用人单位委托书;
②不得扣押证件→返还、处罚;不得收取财物→返还、处罚(500~2 000元/人)、赔偿损失。

选项D,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知识点拓展】
劳动合同的效力


年休假天数按职工“累计工作年限”(而非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知识点拓展】
带薪年休假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无过失性辞退);(2)但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选项A当选);(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选项C当选);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已经不可能,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知识点拓展】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1)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选项B正确);(2)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选项C正确);(3)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4)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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