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B,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知识点拓展】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①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③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④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⑤单位制定的合法有效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⑥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
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或者未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
⑧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 1 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拓展练习
选项A,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除外)。赵某未满16周岁,丙超市不属于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选项B,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会计”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岗位,因此拒绝录用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选项C,该分公司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选项D,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知识点拓展】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
(1)劳动者: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除外)。
(2)用人单位:
①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用人单位委托书;
②不得扣押证件→返还、处罚;不得收取财物→返还、处罚(500~2 000元/人)、赔偿损失。

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只与“用工之日”有关,与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试用期满时间、发放第一笔工资的时间等均无关。因此甲公司与韩某建立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
【知识点拓展】
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无论用工在先还是签合同在先,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都为用工之日(实质重于形式)。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甲公司与李某补订合同时距用工之日已满3个月),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4月3日~6月2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工资补偿);由于用人单位已经按月足额发放了1倍的正常工资,因此在本题中,甲公司仅需额外支付1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补偿,所以甲公司向李某支付4月3日~6月2日的工资补偿=3 000/月×2个月=6 000(元)。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无过失性辞退);(2)但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选项A当选);(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选项C当选);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已经不可能,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知识点拓展】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1)补偿基数:月平均工资(7 000元),不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6 000×3=18 000元),因此以职工月平均工资(7 000元)作为计算基数;(2)补偿年限:截至劳动合同终止时,赵某在丙公司任职时间共计6年零2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因此补偿年限按照6.5年计算;(3)经济补偿金=补偿基数×补偿年限=7 000×6.5=45 500(元)。
选项A、B、D,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选项C,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补偿工资)的起止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则丁公司应向赵某支付补偿金的起止时间为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共2个月,选项A正确。(3)应向赵某支付的工资补偿=2个月×8 000/月=16 000(元),选项D错误。
(1)赵某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当年可享受年休假5天;(2)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3)赵某于2026年4月1日入职丁公司,2026年剩余日历天数为275天(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4)可向丁公司申请的年休假天数=(275÷365)×5=3.77(天),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因此赵某可向丁公司申请的年休假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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