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从价计征房产税的,以房产原值减除规定比例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2)房产原值,是指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不得扣减折旧额 ;(3)甲公司该年度应缴纳房产税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500 × (1-30%)×1.2%=4.2(万元)。
【知识点拓展】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拓展练习
选项A,房屋出租(正常经营租赁)的,出租人(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承租人不承担房产税纳税义务。
【知识点拓展】
1.与“租”相关的房产税纳税人辨析:
①房屋出租(经营租赁),“出租人”为纳税人;
②融资租赁的房屋,“承租人”为纳税人;
③应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2.房产税的纳税人:


(1)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甲企业前3个月应从价计征房产税,后9个月从租计征房产税。(2)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1 000×(1-30%)×1.2%÷12×3=2.1(万元);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1×9×12%=1.08(万元)。(3)甲企业2025年应缴纳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从租计征的房产税=2.1+1.08=3.18(万元)。
【知识点拓展】
1.区分非营业用房产的主体:
(1)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企业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应缴纳房产税。
2.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选项A,对于名胜古迹附设的经营性茶社照章征收房产税。选项B,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选项C,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选项D,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知识点拓展】
房产税税收优惠: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知识点拓展】
房产税征税范围:


选项D,纳税人更换新的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知识点拓展】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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