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房屋出租(正常经营租赁)的,出租人(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承租人不承担房产税纳税义务。
【知识点拓展】
1.与“租”相关的房产税纳税人辨析:
①房屋出租(经营租赁),“出租人”为纳税人;
②融资租赁的房屋,“承租人”为纳税人;
③应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2.房产税的纳税人:


拓展练习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酒窖菜窖、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等,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选项A、D不当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的房屋,选项B不当选。
【知识点拓展】
房产税征税范围:


(1)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因此应当先对“126 000元”作价税分离处理,排除选项C、D;(2)从租计征以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不扣除减除比例,排除选项A;(3)从租计征房产税的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适用的房产税税率=126 000÷(1+9%)×12%=13 871.56(元)。

(1)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甲企业前3个月应从价计征房产税,后9个月从租计征房产税。(2)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1 000×(1-30%)×1.2%÷12×3=2.1(万元);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1×9×12%=1.08(万元)。(3)甲企业2025年该房产应缴纳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从租计征的房产税=2.1+1.08=3.18(万元)。
【知识点拓展】
1.区分非营业用房产的主体:
(1)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企业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应缴纳房产税。
2.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房屋出典的,“承典人”(李某)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知识点拓展】
房产税的纳税人:


本题考查更换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对房产原值的影响,此种情形下,需对房屋原值“加新减旧”。2024年12月更换通风系统后,2025年房产原值中应当包括新通风系统的价值40万元(加新),不包括更换掉的旧通风系统的价值25万元(减旧)。甲企业该办公用房2025年度房产税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00+40-25)×(1-30%)×1.2%=1.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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