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5章 第2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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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A、C、D,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律师”相关所得辨析:
①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②律师从兼职律所取得工资薪金,不再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纳税。兼职律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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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注意]
①“工资、薪金所得“着重强调“任职、受雇”,因此发生的董事费、监事费等收入,若是在公司任职则为“工资、薪金所得”,若是不在公司任职则为“劳务报酬所得”;
②除报社、杂志社的记者、编辑外,其他人出版、发表作品都按稿酬所得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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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虽然在境外工作,但张某(中国境内有住所)仍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法律规定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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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知识点拓展】
稿酬所得

[提示]除报社、杂志社的记者、编辑外,其他人出版、发表作品都按稿酬所得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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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托儿补助费(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4)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知识点拓展】
工资、薪金所得

不计入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口诀:独有(独生子女)公务员(公务员各类补贴)托儿(托儿补助费)出差(差旅费津贴)吃午餐(误餐补助)不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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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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