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5章 第2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知识点拓展】

稿酬所得

[提示]除报社、杂志社的记者、编辑外,其他人出版、发表作品都按稿酬所得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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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方式承包出租汽车经营单位的出租车,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
  • B.杂志社的编辑在杂志社工作取得的所得
  • C.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
  • D.个人在公司任职,同时兼任董事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C,按“稿酬所得”税目计缴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1.出租车经营的辨析:

①出租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驾驶员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给别人打工);

②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税(给自己打工);

③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车经营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 驾驶员收入按“经营所得”缴纳个税。

2.除报社、杂志社的记者、编辑外,其他人出版、发表作品都按稿酬所得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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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各类补贴、奖金、实物的征税规定: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 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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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居民个人的是(     )。
  • A.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1天的个人
  •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1天的个人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选项C、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属于非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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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但不包括稿酬所得 (“出版、发表”)。

注意事项:

①转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或其权属,都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征个税。

②转让知识产权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征,转让知识产权以外的其他资产按照“财产转让所得” 计征。

③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所得,如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征。

④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征。

⑤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而非“稿酬所得”) 计征个人所得税,不论剧本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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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计算“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从每次收入额中减除的项目仅限于(转租除外):(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2)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3)法定扣除项目(800元或20%)。


【知识点拓展】

财产租赁所得费用扣除:

(1)扣除准予扣除的税费 ( 包括:出租房屋时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但不包括: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原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均可扣除 );

(2)若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修缮费用同样准予在税前扣除,但以每月800元为限,多出部分在以后月份扣除; 

(3) ①每次“净”收入不超过 4 000 元的,减除费用 800 元; ②每次“净”收入超过 4 000 元的,减除费用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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