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4章 第3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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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高档化妆品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注意]
成套化妆品也属于“高档化妆品”税目,应缴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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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2.26万元(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应价税分离),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也不管会计上如何核算,在收取时就应并入酒类产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2)1.13万元的手续费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应价税分离。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租金 VS 包装物押金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为含税价需要价税分离;
(2)包装物押金的辨析:

[注意]
①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如果题目中所给数据是含税的,需要先做价税分离。
②价外费用默认含增值税,需要先做价税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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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D,委托加工收回“酒”、“小汽车”、“高档手表”和“游艇”等税目用于连续生产的,不涉及已纳消费税扣除的问题。选项C,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原料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知识点拓展】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

[注意]
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不包括酒 ( 外购葡萄酒除外 )、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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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只有“金银铂钻”、超豪华小汽车,故选项B正确,选项D不正确。除“金银铂钻、(新能源)超豪华小汽车”外的其他应税消费品,生产销售环节均属于纳税环节,选项A、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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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时不缴纳消费税(选项C);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照章缴纳消费税(选项A、B、D)。本题需注意,无论是“高度白酒”还是“低度白酒”,其本质都是白酒,都属于应税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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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也不管会计上如何核算,在收取时就应并入酒类产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押金的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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