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 A.

    汽车厂销售雪地车

  • B.

    手表厂生产销售高档手表

  • C.

    珠宝店销售珍珠项链

  • D.

    商场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

本题来源:第4章 第3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雪地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C、D,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仅限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和“超豪华小汽车”。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征税范围需要注意区分:

(1)

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和电子烟;

不包括烟叶。

(2)

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不包括酒精、调味料酒。

(3)高档化妆品

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4)小汽车

包括各类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不包括大型商用客车、大货车、大卡车、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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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2.26万元(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应价税分离),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也不管会计上如何核算,在收取时就应并入酒类产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2)1.13万元的手续费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应价税分离。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租金 VS 包装物押金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为含税价需要价税分离;

(2)包装物押金的辨析:


[注意]

①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如果题目中所给数据是含税的,需要先做价税分离。

②价外费用默认含增值税,需要先做价税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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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可以扣除的是(    )。

  • A.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小汽车为原料生产的小汽车

  • B.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 C.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金银首饰

  • D.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白酒为原料生产的白酒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D,委托加工收回“酒”、“小汽车”、“高档手表”和“游艇”等税目用于连续生产的,不涉及已纳消费税扣除的问题。选项C,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原料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知识点拓展】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

[注意]

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不包括酒 ( 葡萄酒除外 )、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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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销售果木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应价税分离;(2)甲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65+2.26)÷(1+13%)]×10%=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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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A、C、D,柴油、珠宝玉石、烟丝都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选项B,只针对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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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计算应纳消费税时,先找纳税人的同类售价,无同类售价再组价,本题高档化妆品无同类售价,因此组价;(2)高档化妆品从价计征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68 000×(1+5%)÷(1-15%)×15%=12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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