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
  • A.酒厂用于交易会样品的自产白酒
  • B.卷烟厂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自产烟丝
  • C.日化厂用于职工奖励的自产高档化妆品
  • D.地板厂用于本厂办公室装修的自产实木地板
本题来源:第4章 第3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判断货物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方法:

(1)首先判断是否属于应税消费品?白酒、烟丝、高档化妆品、实木地板均属于应税消费品。(2)其次判断是否属于消费税的纳税环节?选项A、B、C、D均为移送环节;根据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选项B),不纳税;凡用于其他方面的(选项A、C、D),于移送使用时,照章缴纳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①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的实体。

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 奖励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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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12万元/辆)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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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

  • A.

    黄金首饰零售商  

  • B.

    高档化妆品进口商

  • C.

    涂料生产商

  • D.

    鞭炮批发商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是否属于应税消费品?选项A、B、C、D均属于应税消费品。(2)是否属于消费税的纳税环节?选项A,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黄金首饰零售商属于消费税纳税人。选项B、C、D,高档化妆品、涂料和鞭炮均在生产、委托加工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因此高档化妆品进口商和涂料生产商均属于消费税纳税人,鞭炮批发商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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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含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在本题中,“107.35万元”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应价税分离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07.35÷(1+13%)。(1)应纳消费税=107.35÷(1+13%)×5%=4.75(万元);(2)增值税销项税额=107.35÷(1+13%)×13%=12.35(万元)


【知识点拓展】

从价计征消费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①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如果题目中所给数据是含税的,需要先做价税分离。

②价外费用默认含增值税,需要先做价税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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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本题的“收入45.2万元”为含增值税收入,应当价税分离,收取的手续费1.5万元属于价外费用,亦应价税分离后再并入销售额,排除选项A、B;(2)非酒类产品(本题为高档化妆品),不随同产品销售、单独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逾期未收回时再并入销售额征税;(3)因此该化妆品厂本月应交消费税=(45.2+1.5)÷(1+13%)×15%=6.20(万元)。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中押金的处理:

①非酒类产品,不随同产品销售、单独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逾期未收回时再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在收取时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③啤酒、黄酒、成品油属于从量计征消费税,而包装物押金涉及价格,所以无论是在取得时还是逾期时,都不涉及包装物押金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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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销售果木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应价税分离;(2)甲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65+2.26)÷(1+13%)]×10%=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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