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4章 第3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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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2)高档手表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3)甲公司进口高档手表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100+30)÷(1-20%)×20%=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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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啤酒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选项B,汽油属于成品油,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选项D,电子烟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有:卷烟、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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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选项A,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税目共有15个: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和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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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移送环节无需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普通日用护肤品不属于应税消费品)
【知识点拓展】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①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移送环节无需纳税。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的实体。
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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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选项A当选;(2)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选项B),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选项D),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选项C),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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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在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征。选项B、C,电子烟、卷烟在一般环节征收消费税,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征。钻石饰品属于“金银铂钻”(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因此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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