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且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知识点拓展】
起征点和免征额的辨析
起征点——不到不征,一到全征。
免征额——不到不征,到了超过部分征。


选项A、B、C,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选项D,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免税项目
(1)传统免税项目: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
③古旧图书;
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⑥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限“残疾人组织”);
⑦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包括个体户)。
(2)营改增境内服务免税项目较多,明确做题思路:
①需要照顾的;
②需要鼓励的;
③国家、政府、军队行为。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电信服务。2021年5月,甲公司提供基础电信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已知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增值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甲公司对不同种类服务的销售额分别核算。甲公司当月的销项税额为( )万元。
基础电信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增值电信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因此甲公司当月的销项税额=100×9%+80×6%=13.8(万元)。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税率

选项A、B、C,均为购进货物或者服务正常用于生产中,并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选项D,购进办公用品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知识点拓展】
进项税可抵扣的法定凭证与不得抵扣情况
1.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②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③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④符合规定的国内旅客运输电子普通发票(客票行程单等);
⑤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1)简、免、福、人: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等。
(3)贷、餐、常、娱: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①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