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6年2月15日,甲公司将M设备交由乙公司进行维修。2月25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设备已维修完毕,需要支付维修费10万元。甲公司称M设备是其租用丙公司的,正与丙公司协商维修费的承担方式,乙公司遂将M设备进行留置。3月1日,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返还M设备,理由是M设备归丙公司所有,而非甲公司所有,乙公司无权留置。2026年3月5日,甲公司将N设备同样送至乙公司进行维修。3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N设备的维修费。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M设备的维修费为由,将N设备进行留置。甲公司称N设备是其租用丁公司的,而非自己所有,乙公司无权留置。3月20日,丁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返还N设备。2026年4月10日,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将留置的M设备随意放在仓库里,导致M设备毁损,甲公司遂请求乙公司进行赔偿。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丙公司请求乙公司返还M设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2]
丁公司请求乙公司返还N设备是否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3]
甲公司请求乙公司进行赔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2026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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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丙公司请求乙公司返还M设备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因同一法律关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可以留置该动产。第三人以留置财产并非债务人财产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乙公司基于维修合法占有M设备,甲公司未支付维修费,该债权与乙公司对M设备的占有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故乙公司有权留置M设备,丙公司作为第三人无权请求返还。
[要求2]
答案解析:
丁公司请求乙公司返还N设备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根据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企业之间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债权人留置第三人的财产,第三人请求返还留置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乙公司留置的N设备与M设备的维修费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且N设备为丁公司所有,并非债务人甲公司的财产,故丁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返还N设备。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公司请求乙公司进行赔偿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乙公司作为留置权人未对M设备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导致M设备毁损,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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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2人以上,对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数的最高限额,《合伙企业法》未作规定。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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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有限合伙企业中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限合伙人可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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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选项A不当选;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选项B不当选;保险人获得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情况已经通知到第三者,第三者又向被保险人作出赔偿,保险人主张代位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利,第三者以其已经向被保险人赔偿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C当选;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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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属于抽逃出资。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A不当选。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不当选。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C不当选、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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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申请人、第三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1)维持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变更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A、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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