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4章 第3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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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的“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而非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2)含税销售额74.58万元需作价税分离,因此该项业务应纳消费税=74.58÷(1+13%)×10%=6.60(万元)。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情形:

①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②纳税人用于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资入股和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③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④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超过合同约定期或1年期限未收回时计征消费税;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在收取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 规定同增值税 );(区分: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

⑤以旧换新:

非金银首饰→以新货物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基础,不扣减旧货物的回收价格;

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即差额)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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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环节中,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   )。
  • A.进口高尔夫球杆
  • B.进口小汽车
  • C.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 D.批发环节销售的白酒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B,高尔夫球杆和小汽车均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进口环节应征收进口增值税和进口消费税。选项C、D,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仅限于“卷烟和电子烟”,不包括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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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是(  )。
  • A.委托方提供原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 B.受托方用自己的原材料帮助委托方制作的应税消费品
  • C.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采购原材料进行制作的应税消费品
  • D.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由委托方交由受托方制作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选项A当选;(2)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选项B),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选项D),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选项C),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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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金银首饰的以旧换新业务,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即差额)征收消费税,排除选项B、D;(2)新旧货物价格均含增值税,需价税分离,用实际收取的价款÷(1+13%),排除选项A;(3)因此该黄金饰品店铺当月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黄金首饰应缴纳消费税=(135 600-124 300)÷(1+13%)×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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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应于移送使用时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2)高档化妆品从价计征,其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2.4×(1+5%)÷(1-15%)=2.96(万元);(3)乙公司赠送自产高档修饰类化妆品给客户应缴纳消费税税额=2.96×15%=0.44(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1)计算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时,先找受托方的同类售价,无同类售价再组价,本题无受托方同类售价,因此需要组成计税价格;(2)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属于高档化妆品,从价计征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15+6)÷(1-15%)=24.71(万元);(3)乙公司委托加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额(由丙工厂代收代缴)=24.71×15%=3.71(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1)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超过合同约定期或1年期限未收回时计征消费税;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在收取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本题高档美容类化妆品属于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在收取当月无需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排除选项C、D。(2)销售额为含增值税价款,需作价税分离,排除选项B。(3)因此乙公司销售自产高档美容类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税额=63.28÷(1+13%)×15%=8.4(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A,成套化妆品属于应税消费品,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选项B、C、D,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如自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移送使用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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