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4章 第3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的“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而非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2)含税销售额74.58万元需作价税分离,因此该项业务应纳消费税=74.58÷(1+13%)×10%=6.60(万元)。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情形:

①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②纳税人用于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资入股和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③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④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超过合同约定期或1年期限未收回时计征消费税;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在收取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 规定同增值税 );(区分: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

⑤以旧换新:

非金银首饰→以新货物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基础,不扣减旧货物的回收价格;

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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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销售果木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应价税分离;(2)甲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65+2.26)÷(1+13%)]×10%=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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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D,实行从量计征消费税。卷烟是复合计征,但烟丝、雪茄烟和电子烟是从价计征。

补充:与高尔夫相关基本都要征收消费税,但是高尔夫球帽不征收;

          与烟相关大部分征收消费税,但是烟叶不征收。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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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 B.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交付加工费的当天
  • C.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 D.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B,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确定,分别为:

(1)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 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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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按销售全额征收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①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凡划分不清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②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 无论是否单独核算 ) 。

③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 价外费用 )。

总结:国家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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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委托加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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