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土地、房屋典当、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权属并未发生转移,“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C不缴纳契税。(2)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因此由承受房屋权属的丁公司(选项D)缴纳契税,出售房屋的甲公司(选项A)不缴纳契税。

拓展练习
(1)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视同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应当缴纳契税(抵债全额缴,交换差价缴)。本题中,获得房屋权属的谢某是契税的纳税人;(2)谢某取得了90万元的房屋,应纳契税=90×3%=2.7(万元)。
【知识点拓展】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契税由房屋、土地权属的承受人缴纳;(2)甲公司出售仓库应由承受方缴纳契税,甲公司不必缴纳,但甲公司承受门面房权属时应缴纳契税;(3)甲公司应缴纳契税税额=260×4%=10.4(万元)。
【知识点拓展】
契税的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选项C,土地、房屋的出租、抵押等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知识点拓展】
契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1)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互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互换价格相等的,计税依据为零。“老张补差价”,老张是多付货币的一方,应由老张缴纳契税,排除选项A、C;(2)应以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即老张应缴纳的契税=20×3%=0.6(万元)。
【知识点拓展】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选项A,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选项B,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选项C,纳税人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知识点拓展】
1.契税的税收优惠——全国法定免税:
①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军事单位 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
②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 养老、救助;
③纳税人承受 荒山 、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⑤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⑥依法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契税的税收优惠——临时减免税情形(部分)
①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②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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